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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2021学年第一批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扶贫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5号)文件要求,现从2021年省里提前下达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74.1万元,拨付69万元用于对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财政监管编码为CZJG013013013。各乡镇(街道)在资金到账后,应于6月10日前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转入资助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并将发放补助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 日
名单中我镇有两人获得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每人每学年3000以内(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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