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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仑苍镇龙泉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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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4 00: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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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龙泉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闽教基〔2021〕3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学生及家长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服务教师,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的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三、工作内容

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学生家长需求,星期一到星期五开展早到服务、午间服务、迟接服务、住校服务。以“早到可入校,入校有事做;午餐有服务,午休有监护;迟接有管理,兴趣有指导;住校有安排,生活有保障”为工作目标。

(一)早到服务:早到可入校,入校有事做(7:25—7:50)

根据部分家长上班早,需在7:25前将孩子送到学校的需要,开展早到服务,以“早到可入校,入校有事做”为工作目标。根据学生因作业检查指导和早晨读书需要的申请人数,编排班级、安排教室和服务教师,开展早上7:25前到校学生服务工作。

(二)午间服务:午餐有服务,午休有监护(12:00—14:20)

根据部分家长中午没有时间接送孩子的需要,开展午间服务,以“午餐有服务,午休有监护”为工作目标。安排服务教师为学生午餐做好服务,午间休息根据季节作息时间开展午休监护和午间练毛笔字活动。

(三)迟接服务:迟接有管理,兴趣有指导(17:00—18:00)

根据部分家长下午放学没有时间而迟接孩子的需要,开展迟接服务,以“迟接有管理,兴趣有指导”为工作目标。根据学校师资力量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围棋、书法、美术、音乐、诵读、摄影、电影欣赏等兴趣小组,按学生兴趣申请编排班级、安排教室和服务教师。

(四)住校服务:住校有安排,生活有保障(18:00—21:40)

根据部分家长外出务工和家庭离校较远需安排孩子住校的需要,开展住校服务:以“住校有安排,生活有保障”为工作目标。学校安排教师为住校学生开展早读、晚餐、晚自习服务。早读由服务教师指导学生早读,晚餐由服务教师为学生做好服务,晚自习由服务教师进行作业辅导、答疑解惑。



四、课后服务安排表

服务类别
  时间
安 排
早到服务
7:25~7:50
为住校和提前到校的同学开展作业检查指导和晨读服务
午间服务
12:00~12:30
师生午餐
12:30~13:00
自主阅读
13:00~14:20
根据季节作息时间开展午休监护和午间练毛笔字活动
迟接服务
17:00~18:00
  周一(围棋、篮球、作业指导、诵读);
周二(书法、美术、作业指导、劳动);
周三(足球、诵读、电影欣赏、作业指导);
周四(作业指导、诵读、书法、音乐);
周五(乒乓球、电影欣赏、摄影、作业指导)。
住校服务
18:00~18:25
师生晚餐
18:30~21:40
作业辅导、自主阅读、自学指导等服务。



五、经费来源(参照《南安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市教育局根据核定课后服务的实际学生人数,按生均标准予以补贴。借鉴我省厦门、宁德、漳州、安溪、德化等地做法及南安市原试点工作经验,以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待福建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收费标准后再进行调整。

1.早到服务

家长按照每天4元缴纳服务费。学校预收4*100天合400元,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期末多还少补。

2.午间服务

严格执行《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泉教综〔2019〕21号),通过招投标采购有资质的集体餐饮配送企业或自营食堂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严禁以校董会、家长会等非法人组织签订委托协议。午间服务家长按每天缴纳3元服务费,用于午间服务的经费,学校预收3*100天合300元,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期末多还少补。学生午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

3.迟接服务

家长按照每天4元缴纳服务费。学校预收4*100天合400元,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期末多还少补。

4.住校服务

严格执行《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泉教综〔2019〕21号),通过招投标采购有资质的集体餐饮配送企业或自营食堂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晚餐服务,严禁以校董会、家长会等非法人组织签订委托协议。住校服务家长按照每天4元缴纳服务费。学校预收4*100天合400元,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期末多还少补。学生晚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

5.由家长和学生根据需求选择服务种类,可以多种选择,每学期1次性缴纳服务费(按4.5个月计算)。



六、经费使用

1.经费使用范围

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购买活动课程及其他课后服务相关费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规范合理取酬

学校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69号)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可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3.规范外聘教师行为

青少年宫及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延时特色服务收取的费用应实行专项管理,用于支付特色服务课程开发、师资培训、参与特色服务人员报酬、教学汇报展示活动、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等,保障课后延时特色服务合理支出和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证特色服务的公益性,不得营利,并接受教育局的监督管理。

4.健全监管机制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七、资金监管

1.所有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一律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统筹支付及核算。

2.接受市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对经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的依照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八、组织实施

(一)服务流程:政策告知——调查摸底——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汇总公示——签订协议——合理安排志愿教师——重新组班——无缝衔接

(1)政策告知。通过家长会、微信群、钉钉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

(2)调査摸底。各班主任对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3)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

(4)审核、汇总、公示。班主任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学校汇总并公示后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协议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5)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6)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5人的“临时班”,相关志愿教师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7)无缝衔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值日教师配合家长到校大门口接送学生。
  (8)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按国家班额标准,按每45名学生配1名教师(余数不足45名但超过30名的也配1名教师);每5班加配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如班级数不足5班,但超过3班的也配备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以此类推,超过8班的配备2名管理或辅导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工作。

(9)申请退出。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二)周到服务、家长满意

服务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和要求认真开展服务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九、实施要求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龙泉中学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陈实南 南安市龙泉中学校长

副组长:洪金坚 南安市龙泉中学党支部书记

             陈水秀 南安市龙泉中学副校长

             唐家文 南安市龙泉中学副校长

        李清新 南安市龙泉中学副校长

        黄长庆 南安市龙泉中学副校长

成 员:

苏木安 南安市龙泉中学办公室主任

洪松木 南安市龙泉中学教务处主任

陈守进 南安市龙泉中学政教处主任

     赖辉斌 南安市龙泉中学总务处主任

      陈燕昌 南安市龙泉中学教研室主任   

  郭贵新 南安市龙泉中学总务处副主任

  陈贻坚 南安市龙泉中学政教处副主任

  王天发 南安市龙泉中学政教处副主任

      苏鸿章 南安市龙泉中学教务处副主任

    蔡长耳 南安市龙泉中学工会副主席

    李森发 南安市龙泉中学教务处副主任

      王坚发 南安市龙泉中学教研室副主任

   洪猛超  南安市龙泉中学团委会书记

南安市龙泉中学各班班主任

(二)建章立制、保障安全

建立健全延时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服务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服务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三)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1.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引导家长深刻认识普及课后看护工作的意义,争取社会家庭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3.学校加强过程管理,提质增效。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做好课内教学与课后服务内容的有效整合,提高课后看护质量,明确课后服务工作的“服务”定位,切实为学生减负,为家长减负。

  南安市龙泉中学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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